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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9/14 15:41:17 175次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东省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粤府办〔2021〕11号,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根据《通知》,优化工程造价和招标投标制度。探索发布工程造价指标指数,引导市场竞争定价,强化建设单位造价管控责任。在现行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框架下,实施招标人首要责任制,完善评标定标分离方法。对重点地区、重要项目的工程设计,探索“公开招标+邀请特定投标人”方式招标,鼓励以竞赛等方式开展设计方案招标。推进各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行业主管部门监管系统对接,加强数据挖掘,实现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智慧监管。鼓励招标人根据工程项目实际,将获得国家和省级科技、质量奖项情况作为招标择优因素。
鼓励创建国家和省级优质工程并在编制预算和招标控制价时按标准计列工程优质费。强化标准工期的基础性作用,杜绝在编制招标文件、签订合同及工程建设过程中任意压缩建设工程合理工期。发挥政府工程、龙头骨干企业先行示范作用,严格执行质量、性能、健康、节能等重要指标要求。
在建设用地规划条件中明确绿色建筑等级要求。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开展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推广试点。
健全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完善对施工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定期考核制度。鼓励通过购买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巡查服务的方式,推进监理企业参与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监管,探索工程监理服务转型。
全面清理政策壁垒,保障民营建筑业企业平等进入工程建设领域。大力推行工程款支付等工程担保,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保障企业合法权益。规范信贷、助贷、增信环节收费行为,支持银行机构优化中小(民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降低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在政府采购等方面全面落实支持中小建筑业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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