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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舟公园灯饰亮化及淡水湖桥夜景亮化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1/7/23 16:19:03     161


发布机构:广东宏大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07-23 16:01:13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0-2021-00229 预算金额:2,413,454.99 元 采购品目: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代理机构:广东宏大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经办人:李国威 项目负责人:李晓欣

项目概况

龙舟公园灯饰亮化及淡水湖桥夜景亮化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015-1017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8月04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441900030-2021-00229

项目编号:441900030-2021-00229

项目名称:龙舟公园灯饰亮化及淡水湖桥夜景亮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413,454.99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龙舟公园灯饰亮化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507,263.66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1-1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龙舟公园灯饰亮化提升项目(A包)1(项)详见采购文件1,507,263.66-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合同包2(淡水湖桥夜景亮化提升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06,191.33元

品目号品目名称采购标的数量(单位)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品目预算(元)最高限价(元)
2-1其他市政公共设施管理服务淡水湖桥夜景亮化提升项目(B包)1(项)详见采购文件906,191.33-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30个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供应商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磋商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4)供应商必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按磋商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7)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龙舟公园灯饰亮化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合同包2(淡水湖桥夜景亮化提升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7月23日至2021年07月30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南信产业国际D栋1015-1017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1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沙田镇东莞港沙田港区服务大楼12楼开标室(东莞市虎门港管理委员会)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8月04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东莞市沙田镇东莞港沙田港区服务大楼12楼开标室(东莞市虎门港管理委员会)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规定时间内现场获取,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注册登记:如果供应商没有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注册、建档的,需要提前注册、建档:供应商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网址为:https://gdgpo.czt.gd.gov.cn/;进入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找到供应商登录口点击注册,进行注册、建档。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东莞市沙田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地  址:东莞市沙田镇同福路6号

联系方式:0769-88802800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宏大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东省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路86号4栋1016室

联系方式:0769-228120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电  话:0769-22812060

广东宏大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0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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